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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八条规定 中小学不能给家长留“作业”

2013年02月25日 09:03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今天是北京市中小学开学第一天,北京市教委出台的八项减负规定无疑是中小学生收到的最好礼物。昨天来自各区县教委的消息,根据规定,新学期开始,小学低年级学生从过去的“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变为“不留课外作业”。此外,中小学也不许给家长留“家庭作业”。

  北京出台减负“八条规定”

  为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了“八个严格”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严格禁止违规补课,严格教辅用书管理,严格各类竞赛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据各区县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学前,区县教委已将“八项规定”传达到各个学校,要求学校将减负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上报到区县教委。

  据悉,之前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问题,市教委多次提到过,但将八条规定集中在一起要求各区县进行执行还是第一次,“能感觉到这次北京市对中小学生减负的力度很大。”石景山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小学低年级生不能留课外作业

  对于中小学负担的问题,之前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因素有很多,既有教材编写不够科学、课程门类过多过泛、教师专业能力不足等教育实施层面的原因,也有学生考试评价、教师和学校绩效考核等教育制度层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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