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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尊重各地“异地高考”标准不同

2013年01月12日 13:54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异地高考”应同时照顾当地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利益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日前表示,虽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标准各地并不一样,但教育部“完全理解,也充分尊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通常意义上包括“异地中考”和“异地高考”,而公众比较关注的是各地的“异地高考”方案。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袁贵仁强调,今年各地要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他表示,现在各地标准不一样,教育部完全理解,也充分尊重,方案对当地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利益都要照顾,要制定合理、合法、合情的门槛,争取多数人认同”。

  目前,除西藏没有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下称“异地高考”),其余30省(区、市)不同程度地公布了方案。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件要求,各省份“原则上2012年年底”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西藏教育厅负责人接受央视采访时也表示,由于情况特殊,现在方案还在制定过程中,今年会出台相关方案。

  据悉,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11省不同程度地对考生父母提出了社保要求。

  8个省份并未明确提出父母或监护人的工作要求,有6个省份未提及父母或监护人住所要求。

  同时,多数省份还对学生的学籍门槛提出了要求,云南、甘肃、内蒙古、新疆等西部地区还对考生或父母提出了户籍限制。还有些省份对异地户籍生只开放了高职层次的高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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