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当地’高考须满足三项条件。”昨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异地高考”有准入条件
袁贵仁介绍,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9.4%在公办学校就读,初步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03年出台文件,允许随迁子女在当地进行义务教育。现在,当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开始要考高中、考大学,这是一个客观的、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袁贵仁说。
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的升学问题,教育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人社部经过深入调研,起草了一个文件。2012年8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该意见通知。
袁贵仁说,文件主要精神有三点:一要积极解决。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办法。
二是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你在地方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你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你不是户籍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这个学生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也可能高中三年都在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我的本地学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我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不是说城市越大越好,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
三要因地制宜。各地根据人口流动的具体状况,制定具体的办法,提出具体的条件。
奥数热因优质资源不足
针对社会热议的奥数培训与小升初利益链挂钩问题,袁贵仁昨日表示,“奥数热”涉及中小学择校问题,根本原因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
预计4%的目标能实现
袁贵仁表示,2012年预计我国教育总经费投入将达2.2万亿,比去年增加约6000亿,4%的目标能够如期实现。
进展
教育部:尽快明确“异地高考”时间表
确保年底前出台;制定政策要把握三原则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6日召开座谈会,邀请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山东、湖北、黑龙江、安徽、云南等9个省(市)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研讨“异地高考”政策。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
会议指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问题要把握三大原则: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抓。二要统筹考虑,多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三要以地方为主实施,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解决。
会议强调,要尽快明确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好实施方案。一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为方案制订提供可靠依据。二要按“三个根据”要求,即: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根据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准入条件,确定操作办法。三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确保各地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出台。
京沪介绍了工作打算
会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制订方案,流入地和流出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回流出地顺利参加升学考试。
座谈会上,福建、山东、湖北等已公布初步方案的省市代表,交流了他们的思路和做法;北京、上海、广东等人口流入集中的省市代表,重点介绍了初步考虑和工作打算;黑龙江、安徽、云南等省市代表,重点汇报了做好政策衔接的思路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