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王姓女子上网找卢姓男按摩师到住处按摩,一时性欲难耐要卢男戴保险套做爱,过程中卢男改以手指进行,事后遭王女控告性侵。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卢男是经王女要求才发生性关系,并无强暴胁迫行为,王女不能因卢男不愿戴套就指控对方性侵,昨天对卢男处分不起诉。
据调查,今年六月间,家住台北市的王女上网找私人按摩师到住家服务,王女以2个小时、2500元(新台币,下同)的代价,指定卢姓男按摩师到住家按摩及精油推拿。
卢男依约抵达王女住家后,要王女趴在床上按摩。按到一半时,王女欲火焚身,要卢男脱下衣裤跟她做爱,条件是必须戴上保险套;卢男虽感意外,仍答应与王女性交。
庭讯中,卢男表示,他与王女做到一半时,因觉得戴套子没感觉,所以停止性交,改用手指插入,但王女觉得不妥,双方就没再继续。
王女则说,卢男假装戴保险套与她做爱,她发现他未戴就把他推开,但他又持续霸王硬上弓,让她感觉不舒服,决定提告。
检方调查认为,双方是合意性交,虽然对有否戴保险套一节供述不同,但不能以过程中的“单一环节”有出入,即认定系违反女方意愿;至于男方改用手指插入一节,应仅属合意性交过程中的“阶段事实”,没有强制性交犯意。(中国台湾网 李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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