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监委”高凤仙、刘玉山今天说,2008年至2012年家暴被害人从2.7万人升至5.1万人,增加7成,但防治经费只增加3成,无法因应。
台湾“监察院”通过“监委”高凤仙、刘玉山调查报告指出,家暴案件及被害人逐年攀升,家暴防治经费却未相应成长,明显不足。
“监委”发现,2008年至2012年家暴开案量增加4成(3.6万件升至5.1万件),被害人增加7成(2.7万人升至5.1万人),但全台防治经费只增加3成(10.92亿元升至14.87亿元)(新台币,下同),明显无以因应。
调查报告指出,在家暴受害人补助部分,2008年每人平均近4000元,2012年降至仅剩1000余元。紧急生活扶助费用依补助基准规定为9000元至14000元,实际上只核发1000元至2000元不等;身心治疗谘商与辅导部分,年年少于500元,远低于3000元以上的补助标准。
“监委”说,家暴防治经费受预算排挤、编列不足、过度倚赖高度不稳定的公益彩券财源,要求依法设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另外,目前仅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县、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6都依法设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其它县市则以任务编组方式执行业务,明显与法不合。
另外,“监委”也发现,社工人力流失严重,2010年花莲县、台东县及新竹市的社工竟完全流失,2011年至2012年台东县仍有近半数的社工离职。同时社工负担案量远超过台“卫福部”所定40案合理案件负荷量,2008年至2012年社工每月平均服务量曾超过100案,包括高雄市、屏东县、南投县及花莲县等。(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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