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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门称押解肇事英商返台不会执行死刑

2014年01月09日 10: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英商林克颖于2010年,在台湾涉嫌酒驾撞死一名黄姓送报生,去年遭判刑4年定谳。不料却在发监前,林克颖持友人护照假冒身份返回英国,后遭英方逮捕,英国法院开庭审理林克颖。林克颖诬指台湾司法不公歧视外籍人士,台当局“法务部”反制也出具不执行死刑同意书,驳斥其不实指控。

  林克颖在2010年3月25日凌晨,酒驾行经忠孝东路四段时,撞死一名黄姓送报生,事后他委托女友将肇事车辆低价变卖,也未向家属道歉和达成和解。法官认为他犯后未见悔意、甚至拒绝赔偿死者家属,判处他4年徒刑定谳。不料却在发监执行前,在2012年8月15日使用英籍白人友人戴维的护照潜逃出境。

  林克颖潜逃出境引发台湾社会哗然,甚至还透过当时在台湾念书的研究所老师艾琳达,跨海发声明,称“连替自己辩护的机会都被拒绝”。艾琳达说:“逃得好,别回来了!”林克颖在去年10月遭苏格兰警方逮捕收押,并由爱丁堡地方法院审理押解条例,林克颖却诬指台湾法院对外籍人士歧视、仇视、抗议司法不公。

  对此台“法务部”提出,林克颖涉嫌酒驾撞死黄姓送报生,事后还肇事逃逸,依据相关条例,最高刑责都无死刑,他被判处4年徒刑定谳。英国法院对于押解林克颖返台执行刑期一案已进行审理,台湾也强调绝不会判处林克颖死刑,提出不执行死刑同意书,希望将林克颖押解回台。(中国台湾网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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