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为杜绝“狼师”继续危害校园,台“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修正案,加重对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加害人的处罚,未来学校或主管机关可给予加害人申诫、记过、解聘或不续聘的处分。
据报道,依原本的台湾“性别平等教育法”规定,对于校园性骚扰、性侵害与性霸凌的加害人,学校或主管机关仅可要求向被害人道歉,或是接受8小时的性别平等教育。而新条文规定,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经学校或主管机关调查属实后,应依相关规定自行或将加害人移送其它权责机关,予以申诫、记过,解聘、停聘、不续聘或其它适当惩处。
此外,三读条文还规定,学校、主管机关或其它权责机关在对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进行惩处时,应命加害人接受心理辅导,并要求加害人经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向被害人道歉;接受8小时性别平等教育课程及其它符合教育目的措施。
对此,国民党“立委”陈学圣表示,台湾现行的“教师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都已可将“狼师”排除在校园之外,而“性别平等教育法”的修正,是让规章更为完备。(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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