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鉴识人员持仪器,在该大楼女厕察看有无遭装偷拍器材。(图片来自台媒)
在这层商办大楼的5楼,她可能被偷拍的消息迅速传开。该楼层有4家公司、30多名女员工,大家都担心自己成为偷拍对象。范女担心再遭偷拍,要上厕所,就带着雨伞撑开遮掩,她的女同事也跟着撑伞如厕。
其他公司女员工也是想尽办法防偷拍,除了撑伞,30岁女员工王小姐说:“太恐怖了!不想被偷拍,我只好憋尿。如果憋不住时,我会用衣服包住脸,只露出眼睛,只要不让人认出我是谁就好了。”35岁郑小姐说:“很担心上厕所的丑样被传到上网,只好跑到其他楼层去上。”
上周五,范女向管委会询问是否已请人检测,管理员回说:“警察已看过,没有偷拍,请你不要多事。”她气得和管理员大吵一架;管委会李姓总干事解释,管委会已商请大楼的监控系统公司派员检查,没有发现异状,可能是范小姐太心急了。
上周五下午,警方得知偷拍事件造成该大楼女员工人心惶惶,不敢上厕所,除请范女向电信公司调阅通联纪录追查恐吓电话号码,也请侦查队鉴识小组到该楼层,以精密仪器检测女厕各角落,确定未遭针孔入侵。范女说,她会对恐吓她的人提出告诉。
律师张建鸣表示,恶男威胁范女交往,已触犯“恐吓罪”,最高可处2年刑期,若装针孔偷拍,再犯“妨害秘密罪”,最高可处3年刑期。(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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