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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师生不伦恋遭告性侵 法院判处老师无罪

2013年09月13日 08:1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花莲县一所大学庄姓体育老师瞒着已婚身份和女学生发生不伦恋,事后遭女方控告性侵,庄男因此丢了工作又赔女方120万元新台币和解,得不偿失。花莲地院上月底审结认为,庄男并未用强暴手段,且双方已达成和解,因此判决无罪。

  承审法官认为,庄男身为人师竟与相差十多岁的女学生发生踰越师生关系的亲密行为,事后为保住教职及家庭和谐,才赔偿被害人达成和解,实不足取。女大生虽提告性侵,但无法证明庄男使用强暴手段,违反女大生意愿强制性交,因此判决庄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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