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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下车厢开性爱派对 主办人二审被判6个月(图)

2013年09月12日 16: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蔡育林二审仍被判刑6月。(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9月1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男子蔡育林前年号召网友在台铁客厅车厢举行性爱派对,台湾“高院”今天二审宣判,蔡育林上诉失败,仍被依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新台币,下同),本案还可上诉。

  蔡育林被控去年2月仿照日本色情片的“电车痴汉”情节,包下台铁车厢,找来自告奋勇的女高中生“小雨”、18名缴了800元活动费的男网友,以及5名工作人员,搭上台铁客厅车厢举办性爱派对,经台媒爆料后,蔡和5名工作人员都吃上妨害风化官司。

  不过除蔡因收钱营利之外,5名工作人员因没有获得报酬,因此获判无罪。(中国台湾网 高旭)

  

    台铁客厅车厢被蔡育林租来举办性爱派对。(图片来自台媒)

  

    参加台铁性爱派对的小雨。(图片来自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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