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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强妻舅收贿288万元 遭“弹劾”

2013年07月12日 18:3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市长胡志强妻舅邵国宁等5位“署立”医院院长、医师,涉及医疗器材采购重大缺失,台“监察院”12日对5人提出“弹劾”,其中邵国宁共收受得标厂商288万元(新台币,下同),收钱最多。

  去年11月6日,台“监院”“弹劾”台当局“卫生署医管会”前执行长、相关院长、科主任及医师等18人后,7月12日上午再提案,对“署立”嘉义医院前院长黄龙德、彰化医院前院长邵国宁、台北医院前放射科主任张俊宁、丰原医院前放射科主任李传国及新北市立联合医院放射科前主任毕家俊5人提出“弹劾”。

  “弹劾”案文指出,被“弹劾”人于办理各项医疗仪器采购案后,收受得标厂商给付之现金。其中,黄龙德收受得标厂商给付68.3万元;张俊宁收受得标厂商给付156多万元;李传国收受得标厂商给付至少约77.3万元;毕家俊收受厂商给付215万元;邵国宁收受得标厂商给付288万元,是5位被“弹劾”者收钱最多的。(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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