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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6对4通过“弹劾”自家秘书长陈丰义

2013年07月04日 14:2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监察院”今天以6票对4票,通过“弹劾”台“监察院秘书长”陈丰义,“监委”认为,陈丰义未依档案法销毁档案,已严重违法失职。

  “监委”李复甸与马以工在6月间曾首度提案“弹劾”陈丰义,不过,弹劾案以4票对7票未过关。“监委”今天第二度提案“弹劾”,以6票对4票过关,台“监院弹劾”自家秘书长,也创下首例。马以工受访指出,陈丰义未依台“档案法”销毁档案,导致档案流失不可考,已严重违法失职。

  李复甸日前受访说,台“监察院”内未逾保存年限及需要永久保存的调查案与行政案卷竟被销毁,导致许多调查案卷内容无从查考,这些数据堆栈起来高达161.5米,约50层楼高,陈丰义的行为已违反“档案法”。(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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