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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车辆怠速管制取缔 新办法依天气预报为准

2013年07月02日 18: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顾及空气质量,减少车辆排放废气,台当局“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已经颁布机动车辆停车怠速管理办法,不过一到夏季天气太热就不在此限。根据6月25日修正发布的最新规定,增列天气预报最高温度超过摄氏30度、停车时正值下雨、排班候客出租车、正有任何人(不包含司机)上车或下车时的车辆等都纳入怠速管制排除之对象。

  未来只要台湾气象局于前一日下午5点以后或当日天气预报中任一次停车所在县(市)最高温度超过摄氏30度时,就不纳入车辆怠速管制。

  由于该办法自2012年3月1日施行以来,各界对于排除条件及对象意见甚多,故台当局“环保署”在考虑各方意见及岛内气候与民情后,除原先针对作业中的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垃圾车…等,及因交通管制、道路壅塞致停车怠速等情形之车辆列为排除对象外,本次再扩大排除范围。

  而为让民众能方便查询实时温度及天气概况,台湾气象局亦提供166(汉语专线)及167(闽南话及客家话专线)天气预报查询专线,进入专线后按9,再依语音指示操作,即可获知温度预报,另外也可至台湾气象局网站查询。

  台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表示,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已查核车辆6,200余辆次,驾驶人经查核人员劝导后,均能配合熄火或驶离,因此,目前尚无开单处分案件。未来,仍将持续在容易出现车辆怠速区域如车站、转运站、学校、商圈、市场等进行重点查核,环保局呼吁民众落实停车关闭引擎不怠速共同维护空气质量。(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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