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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案裁定再审 前台糖董事长吴乃仁停止发监

2013年05月22日 22: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民进党前秘书长吴乃仁、前“立委”洪奇昌等人因台湾糖业公司售地案被判刑定谳。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裁定全案再审,相关被告刑期停止执行。

  民进党前秘书长吴乃仁被控在台糖董事长任内,因前“立委“洪奇昌牵线,改变台糖土地只租不售政策,把地贱卖给赞助洪奇昌的春龙公司,致台糖损失2亿多元(新台币,下同)。

  台中“高分院”今年3月被依背信等罪,判刑吴乃仁3年10月、洪奇昌2年4月、春龙公司总经理潘忠豪3年7月确定。吴乃仁、洪奇昌两人日前声请再审。

  台中“高分院”先前的定谳判决认为,吴乃仁指示台糖卖地前,台糖土地都只租不售。在洪奇昌介绍下,吴乃仁指示转租为售,并让春龙有优先购买权。吴乃仁所核定的底价,也低于市价近2亿元,背信犯行明确。

  不过受理再审声请的台中“高分院”另一合议庭认为,吴乃仁在2003年核定底价后已报台当局“经济部”备查。吴乃仁于2003年10月离开台糖时,因核定标售底价已逾6个月的有效期间。经相关人员评估认为地价并无波动,而延长有效期,未予调整,并由台糖公司魏姓总经理核定出售。

  审核再审声请的合议庭认为,全案难以认定土地底价有低估状况,原审判决漏未审酌足以动摇判决的相关证据,而裁定全案再审。

  全案将由台中“高分院”重新分案审理,正待发监的吴乃仁与洪奇昌,将停止发监。先前已入监服刑的潘忠豪,则由台中地检署发出释票,由台中监狱释放。(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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