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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住新家后诸事不顺 得知为凶宅怒告卖家

2013年03月26日 10:5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一男子住新家后诸事不顺,得知为凶宅怒告卖家。(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3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许多第一次买房的人,都担心误买凶宅。新竹一名男子2011年以430万元(新台币,下同)买下公寓,但住进去后却诸事不顺,其后才发现该户根本是凶宅。男子怒告屋主诈欺,法官最后判屋主须赔573万。

  2011年,新竹一名范姓男子以430万元价格买下一处公寓,该价位看似相当低廉。范男打算将房子当作与未婚妻的新居,没想到迁入后,不顺利的事却接踵而来,婚事更延了2年。后来邻居才告知该屋为凶宅,屋主女儿曾在该屋内烧炭自尽,这件事原屋主没有告知。范男因此控告屋主欺诈。

  法官认为,屋主隐瞒凶宅为事实,范男有权解除契约,屋主须赔偿573万元。(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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