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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闻评委会:反媒体垄断不能侵害新闻自由

2013年03月22日 20:1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22日消息 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昨天举办了一场说明会,听取各界对“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的意见。台湾新闻评议委员会主委成嘉玲今天表示,“反媒体垄断法”不应无限上纲,不能侵害新闻自由。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成嘉玲表示,“NCC”提出的“反媒体垄断法草案”虽名指“广播电视”,但内容却多涉及平面媒体,极易令人产生“出版法”借尸还魂的疑虑,不仅可能侵害得来不易的新闻自由,甚至还可能影响台湾当局的形象。

  成嘉玲说,社会对媒体表现不佳而兴“他律”的要求,可以理解。但当局在制定相关规定时,却不能无限上纲。“NCC”应引领政策发展,适当担任产业推手,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尤应审慎,不能走回头路;媒体也应该深刻惊觉当前社会氛围,加强自律。(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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