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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蓝绿连手反媒体垄断 “旺中条款”初审通过

2013年01月10日 08: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立法院”昨天审查被外界喻为“旺中条款”的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出奇招”,转而全力支持民进党版,“立委”火速初审通过修正案,“反媒体垄断”、“媒金分离”等条款确定,台“立法院”各党团明天均祭出甲级动员,不排除最快明天完成草案“三读”。

  针对反媒体垄断部分,草案增订“旺中条款”,将保险业列入“媒金分离”项目,保险业者不得跨业投资媒体,而且不得担任有线电视系统平台、有线及无线电视频道负责人、发起人。

  在反媒体垄断部分,明定持有报纸或无线电视10%以上股权者,不但不能申请经营系统台;若直接或间接持股,也不得占10%以上。

  党团指出,因蔡衍明目前拥有“中时”及“中视”,因此禁止并购“中嘉”有线系统。等于“中嘉”并购案宣告破局。若三读通关,未来台湾平面媒体、无线电视台老板几乎都无法再投资系统台。

  在媒金分离部分,明定禁止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集团负责人(及其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跨业经营媒体,包括有线、无线电视及系统台均不得经营。

  此外,另增订的专业自主条款规定,有线电视台必须订定“编辑室公约”、“媒体自律机制规范”等。不过,因民进党团在广播电视修正草案中漏列专业自主条款,党团不排除再以修正动议方式补列。(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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