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搞轨案”二审宣判 被告李泰安改判无期徒刑

2013年02月07日 14:4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喧腾一时的“南回铁路搞轨案”,经台湾“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审在今(7)日上午宣判,将被告李泰安改判无期徒刑。

  对于判决结果李泰安表示,自己在媒体询问时才得知,自己尚未知悉判决理由,无法对外界做出说明;不过他也无奈的向媒体透露,“在过年前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心情很闷”。

  李泰安的父亲李聚宝指出,这次的判决结果和过去一样,都缺乏足够的证据力,因此他只能选择平静看待;但李泰安的委任律师吴汉成则认为,将不排除再上诉,因为法官对于陈氏红琛的死因认定,与检方所起诉不同,显见法官采用的研究报告不够客观。

  而法院则在判决中指出,李泰安为贪图巨额保险金,受胞弟李双全之邀,共同以破坏轨道行为造成火车翻覆,杀害同住于一家的弟媳陈氏红琛,并且枉送其它乘客性命也在所不惜,居心狠毒、恶性重大,犯后只知卸责而不见悔意,于法难以宽恕。(中国台湾网 朱炼)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