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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性恋伴侣争婚姻权案 压力如山原告提撤告

2013年01月23日 20:3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由于诉讼程序繁杂耗时,再加上受到不明人士的恐吓威胁,为争取同性恋婚姻权而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进行诉讼的台湾同性恋伴侣陈敬学、高治玮今日正式提出撤告。(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1月23日消息 由男性同性恋结婚者陈敬学、高治玮提出的台湾首件男同性恋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经历了一波三折之后,当事人难以面对如山的压力,考虑以撤告为这件事作结。

  据台媒报道,陈敬学与高治玮是台湾第2对公开结婚的同性恋伴侣,他们2011年被台北市中山户政事务所拒绝登记结婚,因此提出行政诉讼,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召开6次准备程序庭及1次言词辩论庭后,原定去年12月20日宣判,但审判长却在宣判当日谕知,要再开辩论庭,并声请大法官就此提出意见。

  陈敬学表示,今年1月15日再开准备程序庭后,被告除中山户政事务所外,竟又加入台当局“法务部”及“内政部”,而行政法院的法官要求原被告双方提出有关的文件、资料,他认为法院与当局行政部门在互踢皮球,并将责任丢给当事人。

  另外,日前又有网友在陈敬学的个人网页上留言,以恐吓、威胁的语气骂他家里会死人,让他担心身边的亲友的安全,在繁杂的法律程序与外界压力下,因此萌生撤告之意。

  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表示,尊重当事人决定,并感到惋惜。当事人2、3年下来,凭一己之力熬过一个个难关,其中辛苦非外人可以想象,如今又受到网络匿名人士的人身攻击,可见同志(同性恋)在台湾还是受到许多歧视,甚至遭受非理性暴力威胁。

  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也指出,经言词辩论后,原告撤告须经被告同意,且法院也可以基于维护公益原因,驳回原告撤回诉讼的声请。(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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