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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民意代表颜清标或将入狱服刑

2013年01月18日 21: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8日消息 台湾前“立法委员”颜清标因酒账等案被裁定执刑7年。颜清标日前不服,提起抗告。台当局“法务部”今天表示,台“最高法院”已驳回抗告,台中地检署近期将传唤颜清标入狱服刑。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颜清标被控在1999年间担任原台中县议长期间,到酒店消费后以公费付款。台“最高法院”去年判处颜清标3年6个月刑期定谳,并虢夺公权3年;台中地检署随即监控其行踪,限制出境。

  报道称,此前,台中法院针对酒帐案、顶替案、枪炮案等,裁定颜清标服刑7年,扣除已服刑3年9个月,剩下3年3个月刑期。法界人士表示,颜清标适用旧法规,若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服刑满1/3时(即入狱后13个月)就可以申请假释。

  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今天表示,在颜清标抗告被驳回后,只要检方收到裁定,就要传唤他入狱服刑。(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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