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7日消息 台湾多所大学教授涉嫌以不实发票浮报、核销,诈领公款案,引发台湾各界关注,自台当局“教育部长”以下,求情者不在少数。不过,侦办案件的彰化检方表示,学术界认为依贪污罪起诉太沉重,不过,被起诉的教授有部分疑似收取厂商退佣,却都说不清钱的用途也无开具的单据,因此才会依法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检方这次起诉12名教授、3名研究员、2名助理,其余是厂商及业务员。被诉的2名助理,都是“正职的行政助理”而非兼职的研究生,他们在教授与厂商接触后,被指示配合厂商拿不实发票核销,并经手厂商退佣。
检方指出,被起诉的12名教授,向厂商采购研究设备时,不管是议价或招标,通常都有折价空间,但厂商希望维持价格行情以提高获利,不愿公开降低售价。
双方密谈后,厂商同意按教授要求浮报的金额灌水,提高“建议售价”后进行议价。私下约定“实际售价”。厂商以浮报的建议售价得标后,再把折价的差额,列入厂商内帐名为“预放款”,供教授私人取用,形同教授个人寄挂厂商处的“小金库”,部分则是直接拿走差额。
检方表示,去年5月展开侦查行动前,检方就召开项目会议讨论,确立“不要殃及无辜”的办案原则,不要让单纯协助教授从事项目研究计划的研究生助理被牵连进本案。在这一原则之下,检方在侦办过程中,发现有20多名研究生助理只是单纯跟着教授作研究,用不实单据协助教授报销,本人未获任何不法利益,全部网开一面。
但教授如何运用“预放款”,根本拿不出任何单据,检方强调,检方实在找不出“从宽”的理由,只能依法起诉。
检方举例,某助理教授因教学实验需要,采购一套教学软件,明知实际价格只有新台币2万元,却要求厂商开立5.8万元台币的发票请款,浮报的款项成为这名副教授的“预放款”,助理教授说不清流向,能不依法处理吗?
检察官说,学界呼吁“买A报B”能从宽处理,但关键出在“浮报及预放款”,而非单纯拿不实发票请款,还有学者请厂商开立3张各新台币5万多元的采购不同药水发票请款,事后却拿出以前购买的旧药水让不知情的行政人员验收,很明显是中饱私囊。(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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