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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大学教授涉假发票案 多部门吁勿以贪污罪追诉

2013年01月06日 21:2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彰化地检署侦办部分岛内大学教授以不实单据报销研究补助经费弊案,近日公布起诉名单,其中包含多位台湾公办大学教授,被以“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对此,台当局“国科会”、“教育部”与台“中研院”今天共同发布声明说,将提供涉案教授法律协助、呼吁检方勿以贪污罪追诉,盼各界多了解学术研究的本质。

  台“教育部长”蒋伟宁、台“国科会主委”朱敬一及台“中研院长”翁启惠昨5日紧急会商假发票案后续处理事宜,今天下午发表共同声明。

  声明说,最近学术界的假发票事件,导致多位教授被以“贪污”罪名起诉,这样的发展除了重挫学界士气外,也可能使国际误以为台湾的法规制度落后,导致学术界有普遍贪渎的现象。声明指出,如果教授以假发票报领经费拿进口袋,或是购买与研究无关的私人用品,绝对要依法究办。但若是以假发票报帐购买另一项研究器材,没有一毛钱进私人口袋,主观上没有贪污犯意。若将这些人皆以贪污罪名起诉,不符合比例原则,太严厉、也太不公平。

  声明并提出3点诉求:第一,要聘请律师研究案情,为单纯报帐品项不符的涉案教授提供法律协助;第二,呼吁检察官检视科技相关条例第6条最后1项,对科技预算所补助的计划采购,不再以贪污治罪条例追诉;第三,请立法与司法单位多了解学术研究的本质,落实公务与研究的分轨。(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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