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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忠被控担任企业董事自肥 独拿8300万元

2012年12月11日 15:3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王伟忠在“康熙来了”。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

  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11日上午,台民进党籍“立委”李应元、台联党籍“立委”林世嘉、作家冯光远等在台“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质疑台湾电视制作人王伟忠担任政府投资的台湾文创一号公司的董事期间,疑似自肥,把8300万元(注:新台币,下同)资金拿来投资自家公司的节目以及电影,有球员兼裁判之嫌。 

  李应元指出,目前,台“文化部”委托12家创投公司的《加强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实施方案》共投资14个标的,总金额3亿元,但王伟忠担任董事的台湾文创一号公司共投资也由王伟忠担任董事的华星娱乐2200万、南方岛公司3500万及魔法胡同娱乐公司1800万元,若再加上其他800万元,形同王伟忠独拿8300万元,毫无利益回避。 

  冯光远说,“太多的文化人,不知道钱从那里来,可是有些人,你说他文化人也好、你说他娱乐人也好,可是他们永远是有办法拿到文化部、文建会这么多的钱!” 

  台“立委”批评,去年台湾政府花了60亿,投资12家创投公司来发展文创,却疑似图利特定对象,而台“文化部”也没有依规定,推派董监事,进入创投公司做监督,才会造成文化资源分配不均。 

  至今为止,王伟忠方面没有回应。此外,台当局“文化部”也不愿正面回应,仅说会发声明稿。(中国台湾网 黄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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