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苗栗地院对曾经轰动一时的红富海非法集资案进行了终审判罚,涉案金额近200亿(新台币,下同)。依据台湾相关法律条例,涉案三人分别被处10至12年有期徒刑,该案爆发时被称为20年来数目最大的非法集资案。
自2003年起,红富海集团负责人黄姓女子与其丈夫林姓男子及黄某的妹妹,以丰厚利息为诱饵,并以修道及改善生活为噱头,进行非法集资。七年来该集团非法集资近200亿元,共8000多人被骗。
判决书指出,自2003年底,53岁的黄姓女子以红富海负责人的名义,联合妹妹及林姓丈夫进行非法集资。其中黄女的林姓丈夫负责投资业务,黄女的妹妹则负责财务管理,该集团采取以100万为1个单位,月息10分,投资人可转为10年保本的方式招募会员。
此外,黄女还自称为“太仁”心灵导师,到处进行讲座宣传“修道”,数以千计的人被她游说后心甘情愿捧钱投资。台检方调查发现,黄女等人非法集资达到15000多笔,8000多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近200亿元。
警方在调查非法集资钱款的去向时,发现仅有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投资人利息,其余资金均被三人挪用购买豪宅、名车、古董等,还有一部分则汇往了海外。最终,苗栗地院做出判罚,判处黄姓女子12年有期徒刑,判处其丈夫与胞妹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亿元。(中国台湾网 常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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