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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发言人就各地设立涉台法庭情况答记者问

2012年10月31日 10:5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31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今天在回答中国台湾网记者提问时指出,为便于台胞参加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近年来,在台商较为集中、涉台案件较多的福建、广东、江苏等地,一些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的涉台案件审判庭或合议庭。

  国台办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台湾网记者就“台商力促大陆各地政府广设台商法庭”等相关问题向杨毅提问。

  杨毅除作上述表示之外更举例指出,在福建省厦门市沧海区人民法院设有涉台民商事法庭,厦门海事法院设有涉台海事审判庭,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有涉台民商事案件合议庭,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设有涉台案件合议庭。

  杨毅表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福建省就有18个人民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另有48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涉台案件合议庭。除了这些之外,即使没有设立涉台案件审判庭或合议庭的各地人民法院,也都是将涉台案件集中到某个专门的审判庭或合议庭负责审理。 (中国台湾网 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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