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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男子性侵同事智障女儿被判9年有期徒刑

2012年10月29日 14:5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1名施姓男子前往女同事租屋处,看到女同事女儿心智缺陷,竟趁机强制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审理终结,判施姓男子9年零2个月徒刑。

  台中高分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施姓男子2008年间参加彰化县福兴乡举办扩大就业方案,遇到绰号“高丽菜”的女子,两人后来成为同事。施男得知女同事有1名14岁心智缺陷的女儿,2009年间前往帮女同事搬家时,看到女同事忙于收拾物品,竟趁空档强制性侵被害少女得逞。

  判决书指出,施男坦承协助女同事搬家,但矢口否认有任何对被害少女强制性交的恶劣行为。施男说,他不知道被害少女就读的学校,也不清楚对方智能障碍。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一审法官认定施男犯罪事实明确,明知被害少女为心智缺陷之人,为图一己私欲满足,强制性侵被害少女,造成一辈子无法抹灭的伤害,严重妨害被害少女身心健全发展。

  一审依妨害性自主罪,9年零2个月徒刑,施男不服提上诉。二审法官认为,一审认定施男犯罪事实无误,量刑也妥当。台中高分院审理终结,被告上诉无理由,遭驳回,维持一审原判。全案仍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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