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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奸男大学生 台湾男子被判刑11年半

2012年09月25日 23:0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陈姓男子让男大学生喝下掺有药物的啤酒后,性侵抢劫得逞,法院今天判陈男11年6个月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据报道,陈姓男子于2010年9月11日深夜,在某男同志聊天室认识一名男大学生后,佯称若陪他喝酒聊天一次,就可获得3500元(新台币,下同)。大学生不疑有他,与陈男相约。

  陈男心中早有盘算,带着数瓶啤酒前往大学生的租住处,将管制药品舒乐安定片掺进酒内让大学生喝下后,对大学生性侵得逞,并抢走大学生屋内的3000元现金及1台摄影机。

  被害大学生清醒后,发觉房门旁有擦拭过后的卫生纸团,且肛门有不明液体残留,将不明液体留存后,由辅导员偕同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陈男辩称2人是你情我愿,且这名大学生始终是清醒的,并未遭下药迷昏。

  一审认为,大学生的尿液经检验呈现阳性反应,且若是合意性交,陈男没有下药的必要,而且陈男事后也未给大学生说好的3500元,因此不采信陈男说辞。(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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