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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授权县市设“性工作专区” 地方民意反对

2012年09月29日 13:3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授权各县市可以成立性工作专区,政策上路将届1年,没有县市设立。学者认为,政策画饼充饥,解决不了问题。

  台当局内政部门为解决“罚娼不罚嫖”违规争议,去年修正社会秩序维护条例,并经台“立法院”三读通过,授权地方政府成立“性工作专区”,在专区从事性交易,娼嫖都不罚;若在专区外性交易,娼嫖都要罚款。不过,没有县市同意设立,现况沦为“娼嫖皆罚”。

  “性专区只是画饼充饥,根本没解决问题”,台湾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系主任郑瑞隆表示,台湾社会存着乡愿,政治人物基于选票考虑,普遍存在“伪道德观”,这种情况下,性专区不可能设立。

  他认为,如果欠缺有效管理,包括性产业遭黑道剥削、疾病防治难管控、公务员执法风纪等社会问题难以解决。

  郑瑞隆说,他曾在台当局内政部门开会时提出改良式的“一楼多凤”,当时台当局内政部门一度采纳他的建议,没想到却因政策说明方式欠佳,遭社会炮轰后就无疾而终。

  “一楼多凤不是最好的,但起码是可以解决问题的方式”,郑瑞隆认为,在远离学校、住宅等一定距离的商业区内,开放申登3至5人小型性交易工作室,地方政府单位介入管理,包括治安、卫生等问题应可有效管理。

  台湾“中央警察大学”副教授叶毓兰也认为,性专区的构想其实是台湾参考荷兰的做法,问题是近年连荷兰都认为性专区无法解决部分社会问题,已开始检讨修正,台湾却援引实施,即便有朝一日能克服地方民意反对,解决问题的功能仍有限。

  叶毓兰说,目前在台湾探讨各种性专区的议题或措施,都会面临不同困难,也许未来离岛博弈取得进展后,研究在专区内一并规划合法的性产业,可能是个方向,因为美国部分州政府也是采类似的方式。(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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