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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提“倒阁”案 王金平召集党团协商处理程序

2012年09月18日 10: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立院”党团今天对台当局“行政院长”陈冲提不信任案,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并立即召集朝野党团协商处理程序。

  台“立法院”第8届第2会期今天开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对陈冲行政团队提出不信任案(“倒阁案”)。

  台湾“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台“立法院”得经全体“立法委员”1/3以上联署,对台当局“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时后,应于48小时内以记名投票表决。如经全体台“立委”1/2以上赞成,台当局“行政院长”应于10日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台湾地区领导人解散台“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获通过,1年内不得对同一台当局“行政院长”再提不信任案。

  台“立法院”现有113席“立”委,“倒阁案”若要通过,至少需要57席台“立委”赞成。目前中国国民党有过半数的64席“立委”,民进党40席、亲民党3席、台联党3席、无党团结联盟2席、无党籍1席。

  根据台“立法院”职权行使条例规定,不信任案应于台“立法院院会”报告事项进行前提出,主席收受后即报告“院会”,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

  台“全院委员会”应自不信任案提报“院会”72小时后,立即召开审查,审查后提报“院会”表决。台“全院委员会”审查及提报“院会”表决时间,应于48小时内完成,未于时限完成者,视为不通过。

  民进党团上午提出“倒阁”案,根据规定,台“立法院”最快21日就可审查并表决“倒阁案”。(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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