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在连胜文遭枪击案被击中身亡的黄姓男子,他的父亲向凶手“马面”林正伟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法院昨天判林须赔偿新台币315万余元。
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儿子连胜文在2010年11月26日晚间8点左右,在新北市永和小学操场参加国民党提名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造势活动时,遭林正伟开枪射伤。
判决指出,子弹从连胜文的左脸颊贯穿到右颧骨后,经反弹击中在舞台下坐着电动代步车的黄姓男子头部,黄男在送医前即死亡。
黄男父亲向林正伟提出损害赔偿诉讼,求偿新台币600万元慰抚金。板桥地方法院审理后,昨天判决林男须支付新台币315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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