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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士兵江国庆冤死案 陈肇敏等人仍获不起诉

2012年08月24日 14: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台空军前作战司令陈肇敏等私刑拘禁江国庆致死案,认为被告一心想破案立功,与江国庆之死并无因果关系,全案仍不起诉。

  在1996年发生女童遭性侵命案,当时被控犯案的江国庆来年遭军方枪决。台北检方去年5月间侦结案件,依强奸杀人罪起诉另一士兵许荣洲,并认定江国庆遭不当取供,疑为错杀。江国庆家属控告陈肇敏等人,但因为已逾追诉期,台检方给予不起诉处分。

  检方及江国庆母亲声请再议,台“高等法院检察署”去年7月将全案发回台北地检署续查,要求追查陈肇敏等人是否触犯杀人罪。

  地检署上午侦结,认为陈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及滥权追诉致死罪部分,已逾追诉期。

  杀人罪认定方面,台检方认为,陈肇敏等人为求破案,客观上以强光、电击棒威吓等不当方式取得江国庆自白,虽导致江被审判,但被告无从干预审判,主观上是因江国庆涉有嫌疑,被告等人才为求破案立功实施刑逼,无杀人故意,与江国庆之死无因果关系,全案不起诉。(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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