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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方获准假扣押江国庆案责任人 涉案者须赔款

2011年12月01日 14:2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就1996年台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奸杀案,士兵江国庆被军方错杀,今日台军方向法院申请假扣押前空军作战司令部司令陈肇敏等8人财产。相关人士今天说,台北地院已裁准假扣押,北部地区军事法院上午也收到通知,后续将依规定采取相关动作。 

  台军军事法院邀集求偿委员会,决议对遭错杀的士兵江国庆补偿金案,向包括陈肇敏等8人行使假扣押保全程序,防止脱产,11月29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申请。  

  据知情人士透露,台北部地区军事法院上午已接获台北地院裁准假扣押通知,后续将依规定采取相关动作。依照程序,法院裁准军方申请的假扣押案,台军方需提供新台币3000多万元担保金,陈肇敏等8人将被执行扣押,名下的房子、车子、账户、薪资等将会被冻结。  

  至于未来将向哪些对象求偿,台军军法司表示,求偿委员会将经阅卷、开会、约谈等程序后,再公布求偿对象的人数与名单,详列每人所需赔偿的比例与金额;若当事人不愿赔偿,北部地区军事法院将依照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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