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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部门:尊重“通讯传播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

2012年07月26日 15: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发言人”胡幼伟今天表示,感谢“立法院”通过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人事案,“行政院”尊重“通讯传播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绝对不会给予任何指导性意见。

  台“立法院”临时会通过台当局“通讯传播委员会”人事案,“立法院”同意石世豪为“主任委员”、虞孝成为“副主委”、陈元玲及彭心仪为“委员”。

  胡幼伟受访表示,石世豪曾是第一届“通讯传播委员会”副主委,对其工作性质非常了解,虞孝成、陈元玲、彭心仪的专长是传播、通信、法律,这些都是工作的业务主轴,相信未来在石世豪领导下可运作发展得非常顺畅。(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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