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明年复征证所税 将采取双轨制

2012年07月25日 20: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5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立法院”临时会今日下午表决复征证所税案。民进党要求将证所税案重交“委员会”审查,但遭国民党反对,民进党、台联党“立委”在表决前便全数退席抗议,国民党以人数优势最后“三读”通过国民党修改动议版。

  台“立法院”“三读”通过明年复征证所税,先采“设算所得”和“核实课征”双轨制,2015年全面回归核实课征。

  根据条文规定,在前两年双轨制期间,个人可选择证所税“设算所得”或“核实课征”,而“设算所得”在台股指数未达8500点前税率为0,如超过8500点则课千分之0.2~0.6。两年后改采“核实课征”,每年出售10亿元(新台币,下同)以上大户需课征。营利事业维持最低税赋制,税率12~15%,扣除额50万,持有三年,税率减半。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表示,国民党版本已综合外界期待,未来1年可课征60至11亿元税收,股市指数8500点再课征也等于缓征,对市场冲击已缩减至最小。反观民进党版本是如假包换的“证交税”,亲民党版要等4年后再课征,台联党则根本没有版本,希望尽快通过消除不确定因素让市场回归正常。

  由于各方评估台湾未来两年股市指数超过8500点的机会不大,因此一般认为,通过的证所税版本实际已形同对个人股民“缓征”证所税两年。(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