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原能会”针对台电(台湾电力公司)2009年12月到2010年底,违法自行办理“核四龙门厂”工程设计变更并进行施工作业,开罚新台币1500万元。“原能会”指出,台电一手包办设计施工兼审查,属于二级违规。
据报道,台电“核四龙门厂”工程未依法办理设计变更作业,曾在2008年遭台“原能会”连续开具3份裁处书,罚款400万新台币,但台电2010年在核四工程(台湾第四核能发电厂)的“设计修改暂行措施”停止适用后仍自办设计修改,台电核安处稽查报告却宣称设计修改案件交由设计权责机构办理,“原能会”指台电“球员兼裁判”,程序明显违法。
台“原能会”表示目前裁处书已送至台电,而台电自行办理的设计修改案件目前都已停止并提送权责机构补行审查作业,回归设计施工与审查分工的原则,“原能会”也将不定期进行现场查核。(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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