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7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台电(全称台湾电力公司)12年来抄错电表,导致少收桃园一家电子工厂1亿5百万新台币的电费,直到今年工厂要扩建,台电的工作人员才发现这个大错误,要求工厂补缴这笔费用。但电子公司认为是台电自己的疏失,不该全由他们负责,拒绝缴交,双方闹上法院。
据报道,该电子厂主要生产铜箔基板及散热基材,1996年在桃园县设厂,1998年向台电申请2千倍电表,但工作人员却把倍数误设为1千倍,12年来,每个月的电费硬生生少收一半,直到今年7月,电子厂准备扩厂申请电表时,台电人员才发现有问题。
工厂人员:“我们没有理亏,我又没有偷电,完全是你的错误,时效已经10几年了,对不对,还造成可能给我带来后遗症的损失。”
台电桃园地区副处长任华云表示:“我们认为他们是不当得利,应该补缴少缴的电费。”(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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