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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娼挨批 台当局:被迫从事性交易者将轻罚或免罚

2011年11月14日 11: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社会秩序维护法规“娼嫖都罚”上路逾一周,台当局内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简太郎今天表示,考量性专区尚未设立、社会底层因生活被迫从事性交易工作,将衡酌轻重轻罚或免罚,并否认抓贫不抓富。

  台媒报道称,社会秩序维护法规新法上路一周,尚未设性专区、罚娼嫖,被批“欺负弱势、抓贫不抓富”。

  对此,上午,参加台民意机构内政主管部门相关预算与法案审查前受访的简太郎表示,上周五(11日),台内政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因应社会秩序维护法规修正后,性专区没有设立,很多社会底层的人因为生活被迫从事性交易工作,因此,依据社会秩序维护法相关规定,将衡酌轻重可以减轻或免除其罚。

  针对“抓贫不抓富”的说法,简太郎指出,警方执法一视同仁,只要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规相关规定都会依予处罚。(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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