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设置色情专区的规划?台北、高雄等五城市口径一致,都表示目前无意设置。图为荷兰阿姆斯特丹红灯区镜头。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晚报》
中国台湾网9月2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社会秩序维护相关规定罚娼不罚嫖条款,大法官会议认定违规,将在今年11月6日失效,失效前若没有完成修法,将出现性交易无法可管的窘况。台当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将修正草案列为台民意机构优先法案。对于修法进度,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江宜桦表示将全力以赴,他将拜会台民意机构民代,希望尽早排入议程。
据报道,大法官会议在2009年11月6日作成释字第666号解释,认为社会秩序维护相关规定罚娼不罚嫖的规定,违反平等原则,宣告条文在今年11月6日失效。
为了避免出现法律空窗期,台当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今年7月14日通过社会秩序维护相关规定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授权地方政府成立性交易专区,若不在专区内合法场所从事性交易,娼嫖皆罚。
江宜桦说,该法案修法被台当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优先法案第三案,此次修法只牵涉到罚娼不罚嫖的规定,条文不多,并非审议整部新法案,应该不会来不及审议,目前没有规划如果没有通过之下的替代方案。
江宜桦表示,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现在全力推动修法,如果真的到10月底还无法通过初审,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可能会请党团将草案抽出,由两党协商以加速审理,如果10月份情况仍不明朗,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就会开始想替代方案。
江宜桦说,性交易无法直接用行政命令规范,还是要走修法这一条路,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去年底、今年初就不断提及罚娼不罚嫖的规定失效所带来的后果,他希望台民意机构也能共同体会事情的急迫性。(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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