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2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民意机构今日下午提出“所得税法规第17条修正案”,增订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若修法顺利,明年1月1日起,家中有5岁以下幼童且家户年所得净额在113万元(新台币 下同)以下者,可享每人每年2.5万元的所得税扣除额优惠,估计全台将有30万户家庭受惠,预计税收将短少约3.48亿元。
据台媒了解,少子化问题令台当局颇为头疼,当局祭出多项优惠补贴方案,鼓励民众生育。台湾最高行政主管部门在“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修法意旨中提到,岛内生育率逐年下降,将冲击未来人口结构、劳动力等,如不设法改善,势必造成长期的财政负担。
台民意机构日前初审“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时,曾针对减税范围有过一番争论。原先主张,目前当局推动的人口政策中,0至2岁幼儿已有留职停薪津贴、儿童医疗补助及保母托育补助等,由台当局劳务主管部门等提供的相关补助,5岁以上幼儿也有当局提供的5岁幼儿免学费补助,因此,只将符合排富条件且有2岁以上、5岁以下的家庭纳入减税范围。
但初审时有民代认为应将向下延伸适用对象,将5岁以下幼儿全部纳入减税范围,一体适用较为周全。几经讨论之后,初审通过全面扩大减税范围至5岁以下幼儿,但须符合综合所得税适用税率20%以下者,也就是说,家户年所得净额必须低于113万元,基本所得额也要低于600万元才可享受此优惠政策。(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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