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儿子陈致中今天获悉台“高院”更一审对洗钱案判决他有罪后,表示无法接受,待收到判决书后,将与律师研究提出上诉。
据报道,陈水扁家公务费、南港展览馆、洗钱等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宣判。陈水扁被控公务费案贪污部分改判无罪,其他部分判决应执行刑期2年零8个月;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被判应执行11年零6个月徒刑。
陈致中与妻子黄睿靓被控洗钱部分,台“高院”判决陈致中1年零2个月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450万元;黄睿靓1年徒刑,并科罚金400万元新台币,缓刑4年。
陈致中下午召开记者会,对于伪造文书及洗钱案的判决,表示无法认同及接受。他说,将在接到判决书之后,与律师研究依法提起上诉。
陈致中日前也因伪证案被台“最高法院”判刑3个月定谳,并因此被解除高雄市议员职务。伪证案执行部分,台北地检署今天表示,尚未收到台“最高法院”判决书,未决定执行程序。(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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