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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不满生意被毁 押人毒打活埋遭判无期

2011年06月17日 21:4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花莲县男子刘耀隆因开设的卡拉OK店遭砸心生不满,与友人强押张姓男子逼问砸店者,并枪击、殴打、活埋张男。台湾“最高法院”今(17)日以杀人罪,判处刘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另外,共同犯案的男子杨云龙则遭判处有期徒刑18年,林昌纬遭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全案定谳。

  根据法院判决指出,男子杨云龙于2007年8月间,在友人刘耀隆于花莲县光复乡开设的卡拉OK店中殴打林姓男子妻子,林男因而伙同友人在隔天晚上前往刘的住处寻仇,殴打杨、刘及劝架的林昌纬,并在9月间看见杨男的车子停在卡拉OK店外,愤而砸店报复。

  杨云龙分析张姓男子应认识砸店者,因而在9月6日与刘耀隆、林昌纬等人将张男强押到刘的住处,逼问何人砸店,再将他押往花莲县光复乡的产业道路拷问。被害人因趁隙逃逸,遭刘耀隆开枪射伤右膝,杨、林2人并拿铁管殴打被害人。

  判决指出,被害人被打到倒地昏厥不起,刘耀隆担心遭警方查获,提议活埋被害人,并与同伙以红布条蒙住被害人眼睛,在产业道路的柚子园挖洞撒冥纸,再将仍有气息的被害人面部朝下活埋,导致被害人窒息死亡。事后被害人妻子报警,警方逮获杨男等人。

  花莲“高分院”更三审时,合议庭审酌被告手段残酷,藐视他人生命价值,其中刘耀隆持枪射击被害人又提议活埋,恶性重大,虽已赔偿被害人妻子80万元新台币,但认为他并非真心悔悟,判处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杨云龙与林昌纬也分别遭处不等刑度。台湾“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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