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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所涉公务费案更一审辩论终结 8月26日宣判

2011年06月17日 21:2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高等法院”17日就公务机要费案更一审开言词辩论庭,提讯入监服刑的陈水扁出庭应讯。 图片来源:台湾媒体

  中国台湾网6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所涉公务机要费案更一审,台湾“高等法院”今(17)日开言词辩论庭,陈水扁在其它被告陈述时,频频与律师低语,遭审判长制止。审判长于庭末谕知,全案辩论终结,订于8月26日宣判。

  陈水扁等人因公务机要费、南港、龙潭、洗钱等案遭控贪污,台湾“最高法院”去年11月间将龙潭案与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买官案部分判处陈水扁17年6月徒刑定谳,另将公务机要费、南港、洗钱案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更一审合议庭今天就公务机要费案开辩论庭。

  前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在庭上为自己做“无罪辩护”,马永成并辩称陈水扁是“因公支出,没有贪污。”

  陈水扁则在其它被告陈述时,频频与律师低语交谈,遭审判长制止,要求陈水扁遵守法庭规则,不要讲话。合议庭于庭末谕知,全案订于8月26日宣判。(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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