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军一士兵开军车执行公务,在营区内发生致人死伤车祸,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昨日判决,该士兵需自付新台币1969万巨额赔偿。
2007年3月7日上午9点,台湾中华电信工程师徐明才,到前台陆军金防部584旅战车营营区坑道,站在车后检查故障线路,当时21岁的前台军金门防卫司令部一等兵驾驶陈泽鸣,在坑道内倒车,撞倒、辗压徐明才,造成徐某两腿瘫痪。
当时台当局赔偿1969万新台币,台陆军如数给付徐明才后,认为事件全是陈泽鸣疏失,决议向他求偿。判决指出,徐明才遵照士官指示停车,没有疏失,工程车是鲜黄色,陈泽鸣倒车只要注意就能阻止悲剧,认定他有重大过失。士林地方法院昨判决陈泽鸣须赔新台币1969万给台陆军,全案仍可上诉。
昨晚,台媒记者走访陈泽鸣台北市北投区育仁路住处采访,其家人只说陈泽鸣从事服务业,生活作息不固定,不知什么时候回家,对官司不愿表示意见。陈泽鸣当时曾主张,以自己高中学历,退伍后当厨师,月入约2万新台币,极限只能负担134万元新台币。(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