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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灌醉女同事性侵 台一对淫男女遭法办(图)

2011年05月16日 08: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联手性侵示意图。图片来源:台湾媒体

  中国台湾网5月1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男子杨瑞鹏3年前邀住在新竹的刘姓女友人北上,刘姓女子带女同事赴宴,三人聊天喝酒还共赴KTV唱歌,但女同事不胜酒力被两人载到汽车旅馆,杨姓男子竟伙同刘姓女子性侵被害人,直到被害人酒醒推开两人。台湾“高等法院”日前依乘机性交罪判杨姓男子3年零6个月、刘姓女子3年零2个月徒刑。

  据报道,这起男女联手性侵女同事案发生在2008年12月26日,男子杨姓男子瑞鹏打电话邀住新竹的刘姓女子上台北,刘姓女子开车载女同事一起北上与杨姓男子喝咖啡聊天,随后一同前往桃园长堤汽车旅馆住宿。

  三人在房内喝酒聊天,被害人不胜酒力醉倒,醒来发现长裤被脱掉,她惊觉有异告诉刘姓女子想返家,但杨姓男子不准两人离开,还说“警察我没在怕的,我撞警察都没事”、“我有你的电话”等语,被害人因而作罢。

  隔日上午杨姓男子瑞鹏提议唱歌,由刘姓女子开车载两人到台北钱柜KTV,唱歌时杨姓男子不断灌被害人酒,导致被害人再次喝醉,杨姓男子、刘姓女子再度把被害人载回长堤汽车旅馆休息。

  此时,同样也有醉意的杨姓男子竟指示刘姓女子脱掉被害人衣裤,然后又要求刘姓女子性侵被害人,杨姓男子在旁边观赏,后来杨姓男子干脆脱光自己衣服也加入性侵,直到被害人惊醒推开两人为止,被害人愤而报警。

  刘姓女子在庭审时多次向法官喊冤说:“是杨瑞鹏威胁逼迫我,他说他是太阳会台北的老大,若不照他的话做就不让我走出旅馆,我只好听他指示性侵我同事。”刘姓女子事后也控告杨姓男子涉嫌恐吓,但因她前后证词反复,离开旅馆后又未立即报警,法官因此判杨姓男子恐吓无罪。

  刘姓女子虽坚称自己也是受害人,但因被害人作证说,有听到刘姓女子边摸她边和杨姓男子说笑,加上通话纪录显示,案发后刘姓女子并未感到恐惧,反而多次与杨姓男子通话,法官因此认定刘姓女子并未被逼迫,依乘机性交罪判两人都有罪。(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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