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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色狼泡芙下药性侵女店员 遭检方起诉

2011年05月13日 15: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一陈姓男子涉嫌假释期间在泡芙中下药,请服饰店女店员帮忙试吃后,趁药效发作之际,将被害人带往旅馆性侵得逞。台北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将陈男以加重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13日,台北地方检察机关公布起诉书,现年42岁的陈姓男子因违反惩治盗匪条例入狱服刑。陈姓男子假释出狱后,于今年1 月10日下午,在泡芙中掺入镇定剂等药物,到台北市敦化南路一间服饰店,向女店员佯称,原要请隔壁的服饰店长试吃新口味泡芙,但因店长不在,请女店员帮忙试吃。

  起诉书指出,女店员信以为真,协助试吃后,因药效发作意识不清。陈男见计划得逞,故意先离开店内换装,戴上毛帽、口罩,再于半小时后回到店内,假借带被害人看医生为由,将被害人带往旅馆性侵。虽被害人一度惊醒哭喊,但因药效发作昏迷,最终被嫌犯得逞。

  陈姓男子事后请托出租车司机将被人送回服饰店,被害人同事得知被害人遭性侵,报警处理后,才发现泡芙遭下药。

  台北检察机关表示,根据被害人指控及相关证人证词,以及服饰店周遭监视器拍到陈男曾拿泡芙进入店中,事后又换装进入,认定陈男犯案,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嫌将陈男起诉。(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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