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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互认专利后 台完成32件“登陆”影音作品认证

2011年05月03日 20:3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两岸从去年9月12日相互承认专利、商标及植物品种优先权后,台当局“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统计,已展开相互受理件数,其中文创产业的影音作品认证缩为2天后,3月底已有32件完成认证。

  据报道,台当局“智慧局”指出,“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去年6月签署,9月12日生效。

  其中“社团法人台湾著作权保护协会”(TACP)自去年底获得认可,可替要“登陆”的台湾影音制品进行著作权认证工作。

  “智慧局”并说,原本需耗时数月的认证工作时间因此缩短为2天。TACP已自去年底开始替台湾影音制品进入大陆市场进行著作权认证工作,统计到今年3月底,已有32件影音制品受惠,对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其中录音制品部份27件,影视制品5件。而录音制品部份包含知名歌手张惠妹、罗志祥、张芸京、范玮琪等人的作品。(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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