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5日,国内部分知名作家联合发出《3·15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以来,百度文库涉嫌侵权一事已广为人知,讨伐声、辩解声、道歉声响成一片,权利人维权索赔,侵权人辩解道歉,法律人见仁见智,背后挥之不去的背景问题则是:当代法制对信息网络应该如何监管。
现在,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在信息网络监管方面,无论是立法理念、法规制定,还是法规实施、依法监管等,都明显滞后于网络的发展需要。百度文库涉嫌侵权一事,权利人认为侵权,百度人虽有道歉之意,却也有抗辩理由,部分法律界人士对其是否构成侵权仍有异议。凡此种种,也凸显了法制监管的滞后和不完善。
当代信息网络十分庞大和复杂,延伸到了社会各领域的方方面面,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同样繁杂,法制监管的难度很大。监管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与信息网络相适应的监管技术手段的应用与更新,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监管队伍建设,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被侵权人的救济等等,都是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现行的法制监管体系显然力不从心。
拿“百度文库风波”来说,侵犯的是著作权人和出版权人的合法权益,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国务院制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宏观,其条款难以涵盖和穷尽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法律问题。虽然这是法律本身特性所决定的,但面对现实社会中的问题,这些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科学预测信息网络涉及的各个领域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深入研究法制监管的方法和手段,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信息网络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这个互联网前途不可限量的时代,如何使法制监管在信息网络建设发展过程中真正发挥依法调整、监督和管理的作用,如何公平、公正、准确和有效地解决信息网络在社会各个领域面临的法律问题,如何发挥法制监管的预防、化解和救济等功能,法制监管在规范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将面临许多全新的研究课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百度文库涉嫌侵权一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分析、完善信息网络法制监管的契机,只有经过充分的讨论、辨析和总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法制监管,对信息网络的日趋成熟和健康发展才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王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