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11月,陈水扁夫妇被判刑定谳后,台检方特侦组为确保能追缴共6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犯罪所得及罚金,向台法院申请扣押陈水扁家岛内存款、股票共约7241万元,及市值逾22000万元的人文首玺、民生官邸、台南官田老家与宝徕豪宅等不动产。但台湾“最高法院”认定,陈水扁家海外汇回6亿多元已足够抵缴犯罪所得,昨天驳回特侦组扣押声请,不得再抗告。
台“最高院”法官认为,既然龙潭购地案及陈敏熏买官案已判决有罪定谳,检方就取得合法执行名义,无须再向法院申请扣押,可直接拍卖陈水扁夫妇名下的不动产抵缴没收犯罪所得及罚金。
台检方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对此表示,已另就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判刑定谳部分核发执行命令,依法扣押陈水扁家资产,台“最高法院”的裁定影响不大。此外,台北地检署也对陈水扁家不动产祭出“限制移转登记”禁令,就算检方特侦组解除扣押命令,陈水扁家也无法处分相关资产。(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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