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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心变引狼入室 台两少年性侵恩人女儿遭法办

2011年01月12日 08: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2日消息 好心竟没好报,新竹一陈姓工头好心收留一名中学辍学跷家的林姓少年和自己18岁的外甥。谁知两人不知感恩,先后性侵恩人未满14岁的女儿,近日两人被新竹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重判。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竹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指出,2005年间,工头陈姓男子见当时未满18岁的翘家中学辍学生林姓男子居无定所,无固定工作,不仅雇用他到工地帮忙,还提供家里房间给他居住。没想到林姓男子竟性侵老板年仅10岁的女儿。

  事后两年内,林姓男子先后与少女发生10余次性关系,后来被害少女对林姓男子渐有好感,未再反抗或拒绝,两人变成男女朋友,直到被害少女另交男友后才停止。

  不过,被害少女的噩梦仍未停止,前年18岁表哥投靠其父后,得知她和男友偷尝禁果,以此胁迫和他发生关系。她担心被父亲责骂,任凭表哥性侵得逞7次。

  被害少女的父亲辗转得知此事后,怒控两人性侵,还持棒把外甥的左腿打断。“我尝试给年轻人一个机会,他们却反过头来欺侮我女儿,这还有天理吗?”少女父亲告诉警方,绝对不和解,请法官从重量刑。

  被害少女的表哥,去年初被新竹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处12年零8个月。至于陈姓工头好心收留的林姓男子,法官考量被告犯案时未满18岁,依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零8个月。(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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