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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屋起色心强制猥亵女房东 台一六旬男子遭法办

2011年01月03日 15: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57岁的刘姓男子去年8月到台北市民生东路租屋时,见45岁的女房东颇有姿色,竟加以强制猥亵。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依强制猥亵罪及伤害罪将刘姓男子起诉。

  据报道,检方指出,刘姓男子去年8月间在租屋网络上看到房屋出租广告,与女房东相约到民生东路看屋,刘姓男子见女房东颇有姿色,竟抓住她的双手,压到床上,舌吻被害人脖子,并掐她的胸部、下体得逞。

  检方表示,女房东在拉扯间左上臂挫伤,向刘姓男子表示要透过警察提告。刘姓男子因而心生愤怒,拿屋内装水的宝特瓶砸伤女房东的右手腕。

  刘姓男子在侦讯时辩称有碰到女房东的腰部,否认猥亵,但检方根据女房东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等证据,认定刘姓男子涉案,今天上午依强制猥亵及伤害罪将他起诉。(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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